扣繳義務新制
- Synergy
-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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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繳制度全面優化,提升透明度與效率
自2025年1月1日起,中華民國正式實施新的所得扣繳制度,此次修法針對扣繳義務人及相關規定進行了重大調整。
主要變革
扣繳義務人從自然人(如公司負責人)改為事業、機關或團體本身。
若遇連續三日以上國定假日,扣繳期限可延長五天。
對企業的影響
新制度減少了公司負責人的個人責任,使扣繳事務更加合理化。
信託行為中,由受託人承擔扣繳義務,有助於明確責任分工。
對個人的影響
此改革促進了支付方承擔更多責任,使個人在支付所得時更具保障。此外,新制還延長了扣繳期限,有助於提高報繳效率。
新扣繳制度的實施不僅提升了整體透明度,也使企業和個人在處理相關事務時更加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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