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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商業會計法規邁入新紀元

  • 作家相片: Synergy
    Synergy
  • 2018年8月31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台灣經濟部為接軌國際,舉辦「商業會計法啟動大會」,公告新修正之「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以及「企業會計準則公報」於10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我國商業會計法規邁入新紀元。

  截至2015年8月,我國公開企業發行僅有2,192家,非公開發行企業總計1,463,470家,佔了99.85%,這些企業未來都將茁壯成為中堅企業,但無論是向海外拓展、募集資金、或是申請上市櫃,都因現行會計準則將不再續用,必需進行會計原則的轉換。

  經濟部商業司表示,舊的「財務會計準則公報」已逾5年未增修,各界反應不合時宜,經濟部於2015年初,委請財團法人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制訂中小企業專屬的「企業會計準則」(Enterprise Accounting Standard),其為一套非公開發行企業適用的簡易會計準則,明訂各項會計項目之簡易入帳方式,解釋法令所不足之細節。

因此企業會計準則的修正重點有三個:

1. 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

2. 國內財務報表會計項目一致

3. 延長商業之決算期限,讓企業能更順利的辦理每年度的決算。

  新制和舊規的差異最直接受影響的主要單位-財務部門不僅對於新制規範認知不足,在整體施行細則、步驟及修法內容都不甚了解,更別說如何提前因應、做足準備了!

  新會計準則公報與舊制內容差異僅12%,也由原來的(舊)財務會計準則 公報共41號,約1,170頁;篇幅大為減少為約150頁,以簡易會計制度,明訂各項會計項目之入帳方式,解釋法令所不足之細節規範,並維持與國際報導準則一致之認列與衡量規定為基礎。

  本次修法最重要的環節在於會計科目修正及財務四大報表格式之改變,修訂包含財報文字用語的差異,例如會計科目修正為會計項目、註釋修正為附註及業主權益/股東權益修正為權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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